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深化党史研究,推动新时代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和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以下简称“省委党史研究室”),联合设立2026年度陕西党史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因指南文件须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允许通过网络途径对外发布,请申报人前往社会科学处(北辰楼905室)线下阅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可以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联合组织实施,面向陕西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正处级(含)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三、项目经费
(一)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二)项目经费每项资助1万元,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每项奖励0.3万元,在省级以上报刊理论版公开发表,每项奖励0.2万元。资助经费在项目结项后,由省社科联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不得延期。项目成果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体现研究人员较高的研究水准,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3-5万字的研究报告及2000字左右的简介;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项目结项前,需在厅局级以上内刊或者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或咨政报告一篇;发表时须注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陕西党史重点课题”字样。
(三)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六、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本项目采取线下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论证活页》(一式5份)及汇总表(盖章)。
电子材料:1.单位申报材料《汇总表》(excel文件);2.单位申报人《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3.一个申报人一个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放置相应申报书以及课题论证活页(命名为“申报书”“论证活页”,均为pdf文件)。
注:申报书、论证活页封皮的选题框内填写选题序号,例如:(二)1,项目序号不填。无《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视为无效申报。
省社科联现筹备无纸化申报程序,对电子版材料格式要求严格,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导致申报失败,后果自理。
(二)请于2026年6月2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513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aoziyu1991@chd.edu.cn(邮件名称标注为“姓名+26党史重点课题+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类材料以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及资料。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委党史研究室根据需要全称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将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鉴定为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被予以限制。
社会科学处(校社科联)
2026年6月11日